关于一份不公平的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59:49
您好,我是湖南的,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了2年后,升任经理,那时,正好公司老总因病住院,公司为了留住我而愿意转出20%的股份给我,我们签定协议后2年的现在,我因不堪公司重任,决心离开,可我一想到我2年前签的协议,我就很郁闷!因当时不懂法律,以至于让人钻了空子,现在我才知道那是一分多么不平等的协议!协议上面是我为乙方,交纳2万元的股金,公司以后的设备添置我都要占20%的形式出资.我那时就已经交纳了2万元,还有后来添置的设备,扣掉我的工资,大概总共丢进了快4万元,而这2年公司因为帐款在外几十万一直未收回,也一直没有进行股东分红.最可怕的是协议上还有规定我必须保证帐款的95%的回收率!还有协议上并没有标明我与公司合作的时间年限,等于是一个无期合同.协议上还有一条我不能退出股份,如果强行退出,股金概不退还!我知道如果走的话肯定是一分钱没有,可能还要带官司!我希望有律师能够告诉我该怎么办?我的QQ是582417430,希望能够帮我!谢谢!一个疲惫的人!

你是公司股东啊!
找律师帮忙,要求撤出资本!那样不但要把合同生效期至今产生的股东红利分配给你,还要合理的让你撤出资金.请记住,你是股东,不是员工.性质不一样!

其他不平等的协议条款,你可以和律师一起要求仲裁.这样可以使不平等的条款无效.去用法律途径解决.

再一个,广告公司是需要口碑的.你知道怎么运用口碑吗?虽然是把双刃剑,但绝对锋利!如果难以解决,你就学螃蟹,横着走咯.为人应为善,但是别太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