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如果进行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34:41
甲用刀砍了乙, 构成轻微伤, 但甲方是故意伤人的,现在甲方拖延时间,派出所也以调解为主,但甲方不出钱, 请各位给出出主意怎么办???
十分感谢朋友们的热心帮忙, 甲方那人有帕金森病,哆嗦的厉害,派出所不敢拘留, 现在甲方采取拖延装龟孙子的办法。请诸位朋友教我。

如定故意伤害,轻微伤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也是要处以行政拘留的。
对方是被拘留以后不肯出钱还是派出所要进行调解不拘留对方?
如果对方已执行拘留,不肯出钱,那对于民事赔偿,只有向法院起诉了;
如果未执行拘留,可以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秉公处理。
或者是否有可能定其他罪名,比如寻衅滋事(要看事情具体起因及其他情况)?

治安处罚法里没有规定帕金森病可以免于行政拘留,我碰到过脑袋被打伤,半边脑壳没有的,陷进去的都照拘不误,派出所做法肯定不可以的。不过我的本意也是通过施加要拘留的压力让对方赔点钱,如果对方真无所谓,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了。
建议:一是要派出所坚决拘留(不要便宜那家伙)
二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提出合理赔偿要求。

1、只有轻伤以上的,才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
2、本案只有轻微伤,加害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对受害者予民事赔偿,赔偿原则是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分担责任。
3、甲、乙双方可以自己协商解决,或请求派出所调解,但派出所无权干涉双方的赔偿额,调解不成的,一方只能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不能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因为只是轻伤。
但是可以按照侵权之诉追究甲的民事责任。

建议走司法程序,拿到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就可以要求对方陪钱拉,如果对方还不拿钱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故意伤害,则要达到轻伤标准才能定罪,如属其他犯罪,则不必这么重的伤情。
另外,如对方不赔偿,可起诉解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我处理过类似的案件.
当事人因为纠纷被他人伤害,构成轻微伤,对方拒不赔偿,在派出所一直达不成调解协议,当事人无奈,委托到我这里.

从法律上讲,只构成轻微伤够不成刑事责任,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和精神损害赔偿.但此类案件立案,法院一般要求必须提交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结案的相关材料,以方便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对责任作出认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象这种纠纷,如果能在派出所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