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租期届满后,租户不搬出时,租户是否还有优先购买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3:50:36
▲▲期满后租户不搬走,法律规定必须用EMS通知他已到期了吗?合同上有截至日期呀?法律规定必须用EMS通知他吗?(没收他房租)▲▲

看你怎么处理了。
1、到期后租客不主动搬走,你可以发函(要有证据)通知他合同已到期,要他限期搬走。他如果拒绝,就处于侵权状态,当然不产生优先权。
2、假如他又来交房租而你也收了,哪怕你此前发过函要他搬,此时也认为你与他延续了租赁关系,租赁期限以他交的房租为准——交几个月的就租几个月,在延续的期间他有优先权。
3、假如你没发函赶他,他也没交房租,那很好办,在你卖房之前发函让他走就行了。

法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租户是有优先购买权力的。从租变买了,恭喜哦,不过要注意哦,是在同等条件下,如果别人出的钱多,你不出同样的钱就不行,那么要么你就搬出,要么就要看后来的户主是否租给你了,那就只能再谈了

如果租户不搬出,还仍然支付房东房租而未订立新的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已成立,这时租户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原合同到期,租户还未搬走的,这时租赁合同已终止,租赁关系已不存在,租户无优先购买权。

第一、EMS不是唯一方式,邮局、特快、或您书面通知其搬走,注书面通知其搬走必须要有对方签字,或第三人注明该人不签字,留置其处。邮局或其他公司的特快必须要在内容栏注明是什么文件,否则没有证明效力。

第二、租户有权购买您的住房,但本人认为这一点可操作性不是很强,因为法律强调的是同等条件下,租户有优先购买权,即如果您卖第三人房价比租户可接受房价要高,那么并不强迫您一定要以一个租房接受的价卖给租户。

第三、如果租户执意不搬走,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腾退房屋,一旦胜诉,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使其搬走。
并且起诉时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比如您在书面通知其后,将其用品搬出放置的一定费用或给您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等等。

可以通知他立即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