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公司异地工程如何缴纳营业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7:56:35
我单位在青岛,委托无锡一家钢构公司给我单位建设钢构厂房,此项工程对方单位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在我方地税局要求其缴纳营业税,对方单位称已在其当地地税局缴纳,请问这家钢构公司的这项工程的营业税应该如何缴纳?有谁能帮我?谢谢大家!

你单位的这个情况涉及混合经营行为。

一般而言,混合经营行为分为两种:增值税混合经营行为和营业税混合经营行为。

增值税混合经营行为是指以加工、销售等增值税业务为合同主要部分,同时附带安装、维护等营业税业务。

营业税混合经营行为是指以安装、维护等营业税业务为合同主要部分,同时附带加工、销售等增值税业务。

两种混合经营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那个业务是合同的主要部分,那个是次要部分。

结合你单位的实际情况——建设钢构厂房,其中钢结构的生产和加工属于增值税业务,但钢结构的安装工程属于营业税业务,而且厂房的土建部分也属于营业税业务,同时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土建和安装工程的营业税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因此,当地地税机关要求你单位缴纳营业税是有根据的,关键就是看你单位的厂房建设合同是销售合同还是安装合同,如果是安装合同,营业税应该是跑不掉了。

和税务机关沟通沟通吧,同时要求对方单位予以合作,实在不行,只有退票了。

应该在对方单位的注册地缴纳

异地安装工程的,营业税必须在工程所在地(青岛)缴纳,并使用工程所在地的发票入帐。跨区使用发票是无效的。

营业税应为房屋的安装工程费,应在你单位的所在地税务机关.交多少税要看安装费是多少了,安装费不应包含在增值税发票内.对方为法人企业的营业税率3%,城建税为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