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支付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42:43
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我提前和公司解除了合同,老板说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但是在公司工作期间,我发现公司也有很多违约的地方.
1.请问这笔违约金我应该支付吗?
2.公司违约的行为该怎么解决?
3.按照合同看,公司违约时支付的违约金数量很少的,才是我的一半,这是不
是不平等呢?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请你拿你们的合同与劳动法对照。如果有任何一条与劳动法有部突,那么你们的合同即无效,你就不用付违约金。
如果合同是合法的,而你又不是提前30天提出离职,那么对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要求你付违约金,即使双方赔率不同。
关于公司也有违约,你可以拿出证据与之商谈,不行你就可以找劳动局要求公司赔偿由于公司违约给你带来的损失。
如果你没有证据,那么只能看你的口才了,直接与公司交涉,这就看你的智慧了,看你会不会谈判。

如果合同中存在违法的规定,那么合同就是违法的,不起任何作用。

如果合同合法,双方都有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那么要看造成的损失解决。

如果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那么你也可以根据公司违约的行为要求赔偿。

合同法好像有规定员工如要离开公司可提前30天向所在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好交接工作。至于你说的公司违规,那么你就要拿出证据来了,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没有不能就没有办法了。在想问你一下,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你们单位自己草拟的呢?还是劳动局统一的格式条款?

关键在于当初签定的合同是怎么的,

希望你先把合同拿出来,否则无法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