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公司两个使用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09:22
我这是一个总公司,现在在我在的一个部门要把我们合并到另一个部门去,性质差不多,有少许差异,让我们合并过去以后好要给我们3个月的使用期,我在原部门已经有了2个月的使用期,而且已经工作了一年多了,原部门的合同还有3个月才到期的,现在到这个地方,他给我们使用期合理吗?我在上海市的.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一个员工在一个单位只能规定一次试用期,具体你可以查询一下劳动法。公司在第二个岗位给你规定试用期,你的工资收入有没有影响,若没有影响,据我看,也无所谓试用了,你也没有必要对公司的规定进行计较,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