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双方打架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04:32
2007年9月14日晚五点多,我骑一辆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有个妇女在离我10米处推自行车横穿马路。这时我紧急刹车,才没有撞着她。但是这个妇女转头开口骂我。于是,我把车停在一边,把她叫到路边想问她为什么骂我?然后没想到这个妇女猛的朝我扑来,又抓又打的把我推到地上,致使把我上衣撕烂,于是我才跟她发生了争斗。在争斗中,她嘴巴流血,我的右手中指指甲盖劈裂。这时在众人的劝阻下,我们各自离开了。我看手指流血厉害,就去医院包扎手指。我想双方都没有受到很大的伤害,就以为事情过去了,也不想追究。
但是在2007年9月25日,这个妇女携两名公安民警找到我家,民警说要带我去派出所录口供。录完口供他说这个妇女在打架当天,就去派出所报了案。给我录口供的这个名警说下午三点半要和我们双方协商和解此事。
派出所看过她的医院病历和一个小诊所的收据,上面是500元。派出所说她这些都不正规,所以不起任何作用。但是因为协商,这个妇女要我索赔她1000元钱。然后我觉得既然她的病例和收据都不起作用,那为什么让我赔1000元钱给她。双方都我责任,她也打伤我了。为什么只有我赔,而她什么都不负责。然后派出所的人我有正式工作,而她没有,按正规法律秩序的话,对我不利。然后我想和这个妇女协商,但是她说她头疼得厉害。可是我知道我并没有打她的头。于是我想亲自带她去医院做检查。如果检查出来她有病的话,检查费由我来出,但是检查出没有任何问题的话,检查费我不会出。然后她说不管是有病还是没病,检查费还有之前她所谓的1000元赔偿费都得由我来出。然后协商不行,我就回家了。次日中午派出所在一点半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说这个妇女要我索赔她850元钱。我听了以后觉得其中有蹊跷,想依法处理这件事情。我想知道我该怎么以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件事情。就因为我没有及时进行报案吗?我也受到了伤害,为什么只有我赔,而她没有。
那在这段期间,派出所会不会拘留我?他们会不会采取什么别的手段来强制让我把这钱赔给这个女的。我能怎么用法律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明显的勒索,不要手软,从她由1000元降到850元就知道她的企图了。她要再纠缠,你就说奉陪到底,而且是她不守交通规则在先,动手先,再这样就上法院去解决。她就会知难而退了,你要是依了她,说不定过段时间她又会整出什么后遗症来要你陪。
而且那个派出所还讲不讲法律啊,怎么就听她一个人在那说呢?
就目前来说她并不能出示被你打伤留下后遗症的证据,所以派出所不会拘留你。

我打架从来都是让后面的人出来处理的,大规模火拼根本不可能,人还没集中好就被条子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