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大家帮帮忙,交通事故责任和保险公司赔付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1:18:04
我是机动车,有交强险,对方是电动车。今天早上在十字路口,我绿灯右转,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直行发生相撞,把电动车挂倒,人受伤送到医院。当时我才起步,速度应该在20左右,而且在转弯之前观察过并无车辆。交警现场勘察后,通知我到交警队处理,现场没有事故认定书。联系了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先让病人治疗,出院再进行赔付。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多处软组织损伤,我已经为伤员垫付了2500的医药费。
现在的问题是:1、在事故认定书没有下来以前,如果继续发生医疗费用,是不是也要由我垫付?
2、我估计是负什么责任?
3、假设是无责的话,伤员的医疗、交通、误工等费用怎么算?应该由谁支付?
谢谢。

1、在事故认定书没有下来以前,如果继续发生医疗费用,是不是也要由我垫付?
你可以先垫付,(问一下,有没有报保险公司?一定在及时报),也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垫付.如果伤得不重,医疗费用不是很多,就等出院后直接找保险报销也一样.
2、我估计是负什么责任?你有交强险,与你是什么责任关系不大,反正保险公司都会赔.如果医疗在8000以内,就算是对方负全责,也是保险公司拿钱.你不要急.
3、假设是无责的话,伤员的医疗、交通、误工等费用怎么算?应该由谁支付?就算你无责任,伤者的医疗费用(8000以内)也是车主负责,也就是保险公司.伤者的误工费交警会出一个赔偿证明,保险公司会理赔的.你的误工费就不在理赔的范围了.
回答不全面,刚才有些忙.

mei ze ren

回答:1、在事故没认定下来以前,医药费肯定是有你垫付。
2、估计你全责,转弯车速不能超过30。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
3、不可能无责。

无责赔付标准是: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