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经理暴打业主,至今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45:59
业主因制止了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乱收费行为,物业公司怀恨在心,2007年9月27号,上午尽然公开在大白天,在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园丁路,北碚宏康物业公司总经理李勇伙同其一家人(共五人)对业主在白天进行暴打,总经理的兄长李伟在接到其弟弟李勇的电话后也从家骑摩托车赶到事发地,他们一家人甚至用砖头对业主进行攻击,使其头部,面部,背部,腿部,各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伤口,总经理李勇的妻子甚至用钥匙多次戳击业主背部,一家五口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一个已经年满60的老人进行暴打,在业主妻子拨打110以制止他们的行为时,李勇的哥哥准备骑摩托车逃跑时被其妻子拦住,其兄甚至试图用砖头施暴,随后其逃之夭夭.
我们国家新的物管法刚刚出台,就出现这种物管打业主的恶劣事件,这种物管难道还应该继续生存下来为公众服务吗?这叫物管公司还是黑社会性质?就因为该业主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制止了他们的无理收费他们就这样三反两次的进行攻击?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是他们的员工对该业主进行人身攻击,自从被揭发了他们的乱收费行为以后,他们就处处与他做对,上一次他们的员工用板凳砸该业主,被业主档回去,板凳也砸在他自己的身上,最后他居然恶人先告状,说该业主打人,当场的证人都证明是他先出手打人,该业主只是自卫的挡了一下板凳,后来通过派出所的方式解决,他们仗着有亲戚在我们解决问题的派出所,最开始派出所的人居然还要业主赔偿他们的医药费
该公司对这个六十多岁的业主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发起的第二次攻击了,这次是总经理及其一家人,甚至还打电话叫他的哥哥骑摩托过来一起打,边打还边说往死里打,这样一群人,怎么人心对一个60多岁的业主在光天化日之下施暴.
法制越来越健全的社会,新的物业管理法刚刚出台的条件下,北碚宏康物业居然以这种行为对待业主,实在不理解为什么这种公司还可以得以存在?这种没有任何基本物业管理素质&常识的人怎么就能当上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
物管的总经理居然伙同他的一家对业主进行打击报复,这种物管打业主的物管公司是否应该被勒令整改或者取缔?

报警是第一选择,记住打110,不要直接去派出所,110的所有报案都会有记录,随后的处理结果也会有记录的,记住参与处理的警员的警号,如果可能在他们处理时录音,如果有任何不满,打当地110的投诉电话,这是必须处理的。受害者所有的检查结果都要留下,要求医院立刻开出证明!
在拿到证人证词和医院证明的情况下,向当地媒体反映,相信有良知的媒体会对此予以关注的。
我也在北碚住过,希望你能尽快维权成功。
我本人在物业公司工作,对于维权,我有一些建议:你在维权时首要的是取证(这是民法的范畴,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而不是去和物业公司发生争执。取证的重点在于,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所以你应该先了解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有就是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发动群众(例如业主委员会)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