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样的房主算违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10:01
我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在7月15号租房,房租是650一个月,房主要求必须租4个月,并且房租我也一次性付清了,协议也签了,但是就在这两天房主突然让我在这个月搬走,也就是最迟住到10月15号,并且退我一个月房租,我没有做任何违约的事情,她就让我搬走,我觉得很委屈。如果我搬走的话,我又为找房子而奔走,而且找到了的话又要一次性付清4个月的房租,这对我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是一笔不少的数目,本来安静的生活就这样又要烦心起来。她这样做算违约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又不会和别人理论,她应该负什么责任,希望可以有高人能详细的说下~!!如果她是违约的话,她该付我违约金吗?付多少?如果是我违约的话,她肯定饶不了我。平时她就爱欺负人,天天看她脸色,生活的很郁闷很心烦

房东的做法明显是违约的,你完全可以不用搬走,直到你住满四个月再走,如果房东因为你不搬走而骚扰你的话你可以报警处理的。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打官司,因为是对方违约了。不过鉴于你的房租数目不大,走法律途径大话诉讼成本太大了,划不来。
你可以趁现在还没搬的时候先物色房子,等到4个月住满就有别的地方住了。
支付违约金问题要看你们之前签的合同里有没有事先约定了。如果没有,是不大能够讨到违约金的。你还是快点去找其他房子把,反正住的不开心还不如搬了。

当然违约了,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过那太麻烦了.
你找电视台暴光效果不错

违约了

肯定是她不对了,实在不行你就打当地的12345市长电话,我在长春就打过,解决问题非常及时.别委屈自己啊~

肯定是违约了
你可以继续住
如果房主有什么言语过激行为 可以报警处理

只要有协议就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