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发了逮捕通知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2:12:58
我朋友找人打了别人,以寻衅滋事被关在看守所,两家于2007年9月28达成调解协议,可是公安局于9月27日10点已经下发了逮捕通知书,公安局的人说,要经过检察院,法院后,才能定案。我们不想经过检察院和法院,我们希望尽快的把人扒出,我们应该怎么办?找关系能从检察院撤下案子吗?

寻衅滋事是公诉案件,不会因被害人不追究而撤诉,你们所达成的无非是民事的赔偿协议,对量刑是有所帮助的,应该会轻判。
按照程序走的话是要到检察院再到法院,你也可以托一下关系,争取办个取保候审,但是也要符合相关条件,到时判缓刑的可能性就大。如果证据足够的话撤案是不可能的。

在没有提出诉讼前,可以直接和解吧,不过已经惊动了公安局,估计就不好说了

什么不好说,公安还不是就要钱。
你塞一把钱进去,在请他们喝喝茶,人扒出不是问题。

请律师介入处理.看能否取保候审.要讲关系就无从说起,无法预料结果,因为每一个人的经济能力、社会力量是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