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如果公共维修基金没有过户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39:24
我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的购房合同里写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子一起给我的,但是没有到建委办手续,后来也联系不上卖方了。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麻烦?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购房人按成本价基价的2%,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
如果他缴纳的不属于按房屋成交价格的2%的情况,以后的你就得补上.算一下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