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0:13:12
本公司要拟定一个《差旅费报销规定》,这个规定既要符合财税法规,又要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例如:住宿费标准是300元/天,还是400元/天。)谢谢各位大师,请帮忙。

差旅费报销制度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职 火 轮 飞 其他交通 住宿标准 市内 伙食补助费
  工具(不包 一般 特殊 一般 特殊
  务 车 船 机 括出租汽车)地区 地区 交通费 地区 地区

  董事长 软 一 公 按实 按实
  总经理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80 100
  董事 舱 舱

  副总经理 软 二 公 按实 按实
  总工程师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60 80
  舱 舱

  部门经理 硬 三 普 按实 按实
  高级工程师 卧 等 通 报销 150 250 报销 50 60
  总经理助理 舱 舱

  其他工作 硬 四 按实 按实
  人员 卧 等 报销 50 150 报销 20 50
  舱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