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4:55:55
我在镇上开了一家歌厅,因为服务方面比较好,所以生意比其他歌厅好,引来了其他歌厅的嫉妒,旁边有一家歌厅的老板是个地痞,有持刀伤人的前科,因为他的生意不好所以一直怀恨在心,有一天他喝多了酒之后拿了一把长尖刀来到我家歌厅里找我,当时他直接到吧台来找我,碰巧我不在,一个服务生在里面,他抓过来举刀就要刺,服务生认识他,大叫一声"*哥,是我,你干啥?",他才看清那人不是我,放开服务生,在歌厅里继续找我,这时我看见他拿刀在找人,就向里面房间跑,他就在后面追,我顺手拿起台球杆在里面房间门口出其不意把他的刀打掉了,然后把他按倒在地上,怕他起来再闹事,把他绑了起来就报了案.可是这个破地方的派出所和他关系好,没什么事,过两天就出来了.他扬言还要报复我.
这种人太可恶了,我想问,如果在他拿着刀继续找我的时候,我如果将他用铁棍子一下打死算不算正当防卫?如果他再拿刀进我家歌厅找我,我可以直接将他一下子打死吗?请懂法的人给予我帮助!!

我只能告诉你
正当防卫杀人你也有罪 也会判刑
(楼上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所谓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
事前防卫即对只是单纯流露了侵害意图或处于违法犯罪的预备状态、尚未构成对合法权益的现实威胁的人,采取的先行防卫行为。例如A只是在那等待抢劫的机会,而并未实施抢劫行为时,被B发现他的意图,而B对A采取了侵害行为,目的是制止抢劫行为的发生,这样的行为就不算是正当防卫,只能是事前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对于根本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基于错误认识,认为其存在,而对“侵害人”实行了“正当防卫”,以致造成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还拿抢劫来说,比如A手里拿着一把刀把玩,而B恰巧路过,B则以为A要实施抢劫行为,于是先下手为强,将A殴打或采取了其他手段对A造成了侵害行为,这就是假想防卫。
应该可以了把?觉得好就给几分哦

所以他再来找你 你就跑。。
他拿刀追你,你就可以防卫了
还有如果你把他砍到在地了
或者他求饶了 或者他跑了
你就不能追上去砍他

对方没有了反击的能力你就不能在追砍了

我只能告诉你
正当防卫杀人你也有罪 也会判刑

1、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发生在确实危及到当事人的生命时,并且采取的方法能够使加害人不致危及当事人生命就可以,具体的案件要看具体的情节。
2、肯定不能一下子就把他打死。
3、只能报警。

这不行的,这算故意杀人了,正当防卫指在别人的威胁下,而不是他那武器对你,你就杀他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如果这个人下次仍然拿着刀这样四处向你寻衅甚至试图伤害你,你使用铁棍制止他对你的伤害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
请注意,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否则就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