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4:55:55
这种人太可恶了,我想问,如果在他拿着刀继续找我的时候,我如果将他用铁棍子一下打死算不算正当防卫?如果他再拿刀进我家歌厅找我,我可以直接将他一下子打死吗?请懂法的人给予我帮助!!
我只能告诉你
正当防卫杀人你也有罪 也会判刑
(楼上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所谓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
事前防卫即对只是单纯流露了侵害意图或处于违法犯罪的预备状态、尚未构成对合法权益的现实威胁的人,采取的先行防卫行为。例如A只是在那等待抢劫的机会,而并未实施抢劫行为时,被B发现他的意图,而B对A采取了侵害行为,目的是制止抢劫行为的发生,这样的行为就不算是正当防卫,只能是事前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对于根本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基于错误认识,认为其存在,而对“侵害人”实行了“正当防卫”,以致造成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还拿抢劫来说,比如A手里拿着一把刀把玩,而B恰巧路过,B则以为A要实施抢劫行为,于是先下手为强,将A殴打或采取了其他手段对A造成了侵害行为,这就是假想防卫。
应该可以了把?觉得好就给几分哦
所以他再来找你 你就跑。。
他拿刀追你,你就可以防卫了
还有如果你把他砍到在地了
或者他求饶了 或者他跑了
你就不能追上去砍他
对方没有了反击的能力你就不能在追砍了
我只能告诉你
正当防卫杀人你也有罪 也会判刑
1、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发生在确实危及到当事人的生命时,并且采取的方法能够使加害人不致危及当事人生命就可以,具体的案件要看具体的情节。
2、肯定不能一下子就把他打死。
3、只能报警。
这不行的,这算故意杀人了,正当防卫指在别人的威胁下,而不是他那武器对你,你就杀他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如果这个人下次仍然拿着刀这样四处向你寻衅甚至试图伤害你,你使用铁棍制止他对你的伤害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
请注意,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否则就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