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对地方的管辖是实行(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57:27
4选1,并简略介绍。

⒈ 郡县制
⒉ 三省六部制
⒊科举制
⒋行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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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采用行省制度增强地区的管辖。

“行省”一词,始于金代,为“行尚书省”或“行中书省”的简称。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金廷征发民夫整修黄河、北清河堤防,由于河防工地距金首都很远,中央难以遥控指挥,章宗完颜璟就命参知政事胥持国等“行尚书省事”。所谓“行尚书省事”,其意为“代表尚书省行使权力”,也就是说,“行省”是中央临时派出的机构。

四 行省制度

行省是元朝统治时期广泛设立于全国的地方大行政区,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省”的本意为宫禁,引伸为中枢机要、行政机构的名称,因此行省起初是指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取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