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 b2c c2c 电子平台服务商 是不是都属于第三方服务模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43:13

电子商务依照其应用对象可分为几个不同类型:1.企业对企业(b2b) 2.企业对消费者(b2c) 3.消费者对消费者(c2c) 4.消费者对企业(c2b) 1.企业对企业(business to business) 早期以电子资料交换(edi)为核心,目的在于整合上中下游的资讯并提升竞争力,后来则演变成企业间工作与交易流程的自动化处理 例如:台积电网站 2.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 to consumer) 透过网路提供购物、行销、查询....等商业服务,对象则为一般使用者 例如:亚马逊网路书局(http://www.amazon.com/) 3.消费者对消费者(consumer to consumer) 消费者藉由特定网站直接与其他消费者互动来达成交易行为

B2B(Business To Business)是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目前基于互联网的B2B的发展速度十分迅猛,据最新的统计,在本年初互联网上B2B的交易额已经远远超过B2C的交易额,在今后的5年内,B2B将达到41%的年平均增长率,到2004年,全球范围内的B2B交易预计将达到7.29万亿美元。
传统的企业间的交易往往要耗费企业的大量资源和时间,无论是销售和分销还是采购都要占用产品成本。通过B2B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能够在网上完成整个业务流程,从建立最初印象,到货比三家,再到讨价还价、签单和交货,最后到客户服务。B2B使企业之间的交易减少许多事务性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费用,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网络的便利及延申性使企业扩大了活动范围,企业发展跨地区跨国界更方便,成本更低廉。

B2B不仅仅是建立一个网上的买卖者群体,它也为企业的之间的战略合作提供了基础。任何一家企业,不论它具有多强的技术实力或多好的经营战略,要想单独实现B2B是完全不可能的。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企业间建立合作联盟逐渐成为发展趋势。网络使得信息通行无阻,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网络在市场、产品或经营等方面建立互补互惠的合作,形成水平或垂直形式的业务整合,以更大的规模、更强的实力、更经济的运作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