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财产这样分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51:37
我和老公结婚三年了,房子是婚前买的,现在市场价约20万,车子是婚后买的,买得一年多,当时买成11万,只有家里的部分电器是我买的,大概价值3万,老公在一个国企上班,月收入4000元,我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月收入只有一千多,如果现在我们离婚,我应该分得多少家产?
老公说家里的东西我基本上没花一分钱,所以离婚后只同意给我车子和6万元,或者给房子,但是要扣掉8万,相当于拿在手上只有十二万左右。请问律师这样分合理吗?

如果房子是你老公买的话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话那么法院判决应该比这要少点的。因为房子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你们的共同财产只有车子和家具,平分的话你是没有多少的。

你只能平均分车子和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