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样离婚财产该怎样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57:39
我结婚10年了。由于我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弟兄3个我最小。结婚后和爸妈住在一起[爸妈是离退干部都有自己的固定收入]妻子也有固定的收入。但是比爸妈的少4倍。后来我门买了房子,现价值约15万元,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有一个儿子10岁了。由于长期语言不和我想离婚。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有没有我爸妈的?如有我爸妈的比例占多少?[我夫妻无共同储蓄,我有1万元的贷款]
如果房产证是爸妈的名字,妻子是不是有权要求分割放产?我门的房产该怎样分?
跪请高手赐教!

房产是你结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之前没有特别的约定的话,法院会按具体情况进行分割,这个房产与你的父母无关。
房产证如果是你爸妈的,你的妻子是没有权利要求的这个房产的

你们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其只涉及到到夫妻双方,有你父母无关,这不是继承。

房子是你们在婚后买的,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在你们购买之后没有什么特别的约定,则平均分割,正如婚《婚姻法》中写的那样,除非你证明这房子是你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或是你父母用个人财产买的只赠与你个人,至有这样,你妻子才有可能没有房屋的分割权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你父母的份。

你们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母的财产不能分割,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
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他人的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不能分割,所谓夫妻一方财产是指,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