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与经销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7:29:25

经销与代理之区别
经销合作:

经销是中间商拿出资金向本公司购买产品,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中间商,制造商与中间商同时对用户承担三包服务责任.经销价格由中间商提出一年内能够销售的金额或数量,制造商据此销售量及市场政策制定一个价格折扣.

制造商不管经销市场内的售价高低,经销利润由经销商自己决定.
制造商不承担中间商应收帐款风险问题.
制造商间接承担三包售后服务.
制造商与中间商可事先划定市场区域,规定经销权责.
中间商必须签订经销合同书才是正式经销商.
经销商分等级,同一个地区可能独家经销,也可能多家经销,依据合同内规定.
经销商自己作库存以满足市场紧急供货需要.
须有售后服务技术队伍,负责市场区域内的售后服务.
如有试用由经销商自行购买供用户试用,与制造商无关(除非事先双方协商).
交际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可参考网站上经销协议书模板.

代理合作:

代理可称为业务介绍,针对自己有良好的关系的特定客户,经由自己的关系推荐制造厂的产品让客户购买.代理商不拿自己的资金购买制造商的产品,属于媒人性质的业务活动.

代理业务必须事先与制造厂签订代理协议书,协议书内容指定区域或客户,限定时间,产品种类,规范,或特定负载.双方事先声明成交回款之后的提成比例(通常提成比例依据产品种类而定约3~5%),代理商必须介绍用户与制造厂直接联系完成签约手续,如有试用等均属制造厂的意愿,与代理人无关.应收帐款的风险与代理商无关,但是款项收不回来则无佣金可以提取.

介绍制造商直接与用户联系,代理商负责双方关系建立与协助业务成交.因协助成交或推荐而发生的费用由代理商承担.
代理商不购买产品,不作库存,不开具发票.
制造商支付代理商佣金,由回收货款中提取(双方事先约定-若有其它费用须事先扣除).
若有试用,代理商协助促成款项回收,不承担风险及资金积压.
一般为项目代理,指定客户,区域,负载等;须事先约定时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签订代理的客户在签约期间内,指定的产品均可提取佣金,逾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