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专家:这房子我怎样才能合法拿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6:19:51
我修房子时,占用了父亲二十平米的地,但修好后,因我修的是一底一楼两层,因此,上产权时就有四十个平米上在父亲的产权上,我也给了父亲一间房屋住,当时父亲说他百年后这房子就归我所有,后因搬迁,父亲将二十个平米以赠送的名义公证给我,但并未拿到房子,产权也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几个兄弟姐妹想将房子卖掉分遗产,请问:父亲公证给我的二十平米我怎样可以得到,遗产应该由几姊妹均分吗?

凭赠与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就行了。既然这二十平米已赠送给你,就不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了,所以不应由兄弟姐妹均分。
你父亲如没有遗嘱,他的其它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

按你说的情况.你父亲已经将房子赠与给你了,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的其他兄弟姐妹是无权进行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