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押金的计税规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02:02
某实行按月免抵退税的机械企业的增值税征税率17%,退税率13%,2005年5月末留抵税率6000元,6月发生下列业务:
(1)采购生产原料一批,认证税控发标价款100000元,税款17000元;
(2)盘亏以前购入零件一批,账面成本1000元
(3)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100000 元;
(4)内销货物含税销售额585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到期包装物押金1000元;
(5)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150000元。
要求:计算相应的增值税。

a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100000*(17%-13%)=4000
b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50000*(17%-13%)-4000=2000
c 销项税额
58500/1.17*17%+1000/1.17*17%=8645.3
d 当期应纳税额
8645.3-(17000-1000*17%-2000)-6000=-12524.7
e 免抵退税额
(150000-100000)*13%=6500
6500<12524.7
f 当期应退税额 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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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中减2000为什么不是和c中减到期押金一样减2000/1.17*17%,未到期的包装物押金都要从进项中减去吗?

d中1000*17%,1000不是题目(2)中的账面成本吗?为何不是1000/(1-0.17)*0.17呢? 账面成本到底要怎么算啊?

D中的2000是已经计算出来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C中的逾期包装物是含税价,需换算。

C中1000计算的是到期包装物押金,逾期包装物是含税价,需换算;而D中的1000算的盘亏材料的进项税额转出,账面成本不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