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印染厂的一名负责包装的职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6:48:33
甲是印染厂的一名负责包装的职工,在一匹布生产完后把这匹布放到了车间内指定的位置等待货车把布运到仓库,然后去忙其他事了.在甲再次回来的时候发现这批布丢失,厂领导得知此事开除了甲.这种处罚是不是对甲太严重了?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怎样保护自己?
甲不是保管员,没有保管布匹的义务.哪几条法律涉及到此问题?有哪些规定呢?请法律专业者支几招,给出锦囊妙计.
怎么还没有人回答呢?

我想知道厂里有无具体的操作规范或者厂规。
如果有,只能按照厂规,如果没有,那就看别的包装工如何工作,我指的是在一匹布生产完后把这匹布放到了车间内指定的位置后,有没有在那里等待货车到后装完货后再离开的工作义务,如果有,那包装工就有过失了;

如果没有,或者就是放到车间内指定的位置,就算该包装工的工作量,比如划道,那这名包装工就没有任何责任,该处罚的是厂的保卫部门,或保安;
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决定不服,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也不清楚。知道了顺便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