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办理房产过户,私下进行的房屋买卖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5:13:38
本人将唯一的房屋卖掉后又新盖了一新房,因不清楚买卖程序,未到民政部门去办理手续。后因一借贷官司,法院调查时因原所卖掉房屋未进行过户,并且新房仍是以我的名义购买,所以认定我有二处房屋,要将我所盖新房拍卖。

因未办理房产过户,私下进行的房屋买卖是否合法?原来房屋已被建设为厂房,而新房成了唯一的房子的情况下,法院要将现在的房子进行拍卖可以吗?

房屋买卖是合法的,但是必须过户,否则不能从法律上认可,保存双方权益。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根据10月1号实施的《物权法》,未过户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买卖合同未生效!
也就是说在未生效的基础上法院的认定是正确的!房子还在你的名下!
你应该对购房人赔偿损失,因为你未过户而导致他不能实际取得房屋,你要原数返还房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