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年山东精减下放人员退职补助标准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09:49
我父母62年于山东聊城某地退职,请问目前退职人员每月补助标准是多少?有没有最新文件?

应该有的吧.退职待遇 是指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在不符合退休条件下按照规定退职而规定的保险待遇。职工退职的条件是:经医院证明,劳动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因年老体弱,经医院证明,劳动委员会确认不能继续从事原职工作,本单位确无轻便工作可分配而不具备条件的;本人自愿退职,而其退职对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无妨碍的。凡具备上述之一条件的,均可享受职工退职待遇。它包括;退职生活费、医疗待遇、死亡待遇。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的40%的生活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工人的退职费,企业单位的由企业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由退职工人居住地县级行政部门分别预算支付。退职人员的医疗待遇、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可办理离休(薪金制的干部办至1948年底)。1978年至1985年,全县有1,697个办理了离休。其中1978年1名,1980年73名。1982年至1985年由退休改为离休的1,427名,1983年86名,1984年53名,1985年57名。离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工资照发;住公房每人发安家费150元,回原籍和农村安家者原每人发安家费300元,建房补助费2,000元。自1984年7月2日起,建房补助费视其单职工或双职工,分别发给3,000元或2,500元;1980年始,照顾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当工人;政治待遇不变,生活略微从优。对1937年7月6日、1942年12月30日、1945年9月2日前三个时期入伍的,分别增发二个月、一个半月、一个月的工资。离休后,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和子女或回原籍往返的车船费;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者,每月发36元护理费。自1983年7月始,每月发护理费45元。退休:截止1985年,全县办理退休干部3,616人。其中1956年至1978年6月1,241人,1980年1,070人,1981年89人,1982年168人,1983年149人,1984年80人,1985年10人。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住公房者每人发安家费150元,回原籍或到农村安家者,发安家费300元,建房补助费1,000元。自1984年7月2日起,视其单职工或双职工,分别发建房费2,500元或2,000元。工资根据入伍时间按60%或80%发给。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伍的薪金制干部,按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