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如何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19:48
我堂哥和我堂嫂是在1981年结婚的,那时双方都没有到18岁,所以也就没有领结婚证,如今生有二男三女,在达到法定年龄后他们才去领了结婚证.婚后生活两人相处得很不融洽,经常争吵打架,恶语中伤对方,2000年7月份,我堂嫂在最小的儿子才7岁的情况下毅然离家出走,直到现在时隔7年也没有回过家,我堂哥四处打听未见踪迹,只是偶尔的听到些小道信息说在南宁或在春节时回过娘家.夫妻双方就这样的耗了七年.七年来我堂哥一人担当起了扶养五个子女的义务,早了晚归.如今,子女及家庭的压力已经不大了,我堂哥想再婚,但是民政局说我堂哥得去法院起诉离婚才成.我想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起诉离婚,是直接写申请失踪报告还是直接写离婚起诉书?2000年我堂哥在我堂嫂出走的时候去了派出所报案,但是他没有得到那张回执条.悬赏30分

您堂哥可直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婚姻、继承、收养等都属于身份关系)
……
民诉意见
第151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了,也可以去申请宣告对方死亡。

可直接起诉离婚,找不到人也没关系,让法院公告送达,可缺席判决
七年来你堂哥一人担当起了扶养五个子女的义务,可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直接起诉离婚比较合适,你堂嫂已经离家出走七年,完全符合感情破裂标准,只需一次起诉,公告送达传票,无论她应诉与否,肯定判离。

如果先申请失踪,程序繁琐,而且公告需要更长时间后才能被认为失踪,如果在公告期内,堂嫂出现,那么势必前功尽弃,还要重新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