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40:29
我的大姨和我姨夫同住在一个屋檐底下,但是不在一个屋里住,分屋住的。已经分住好几年了!我姨夫老是在外面借钱喝酒吃饭,有钱也不给家一点,讨债的人没隔一段时间就来要钱,我大姨就想和我姨夫离婚,但是我姨夫要5万就离婚,因为现在住的房子,城乡改造的房子。我姨夫也不掏钱,交补贴,该给他吗?房产证还没办,因为补贴钱没交够,没发!这样的情况是否构成离婚条件!我姨家有两个孩子!
希望专业法律人士回答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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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分居两年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条件。请看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分居半年没在一起住的话,就可以利用法律程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