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别人的人能被判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22:29
我家因为骑电瓶车擦伤了一路人,经医院检查只是皮肤破损,到交警大队调解,对方 对调解赔偿数目不服,拒绝调解,然后就当天在交警大队门口有预谋的纠集了人殴打我家人,致使我家人鼻部骨折须手术治疗,当时已报警并抓获了其中的帮忙打手3人也已查出对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请问接下来我是去起诉还是公安机关按刑事办理还是就这么了了?
我很急,恳请帮助
下午去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抓住的那三人是被叫来做打手的,如果那个对方人没抓到,这三人也能受到惩罚么

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你已经做了伤残坚定是轻伤害的话,你可以拿着坚定书去法院起诉他们,或进行调解.
起诉你可以通过派出所公诉,或你自己去法院自诉,那可以声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构成轻伤害,可以追究他们3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赔偿就是法院定的了.
如果你不想起诉,那你可以通过派出所和他们调解(不过我认为对方会提出来,因为他们肯定不想坐牢),那么你可以得到更多的赔偿,数目可以协商.

另外这3个人是那个人叫来的,就一定能找到那个当事人,不过这是派出所的事了,你不用担心.

报案,做好医疗鉴定,把医院的发票拿好.故意伤害罪,检查机关一般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后会提起公诉的.你们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参与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主要看对方是什么伤 我国刑法中规定 轻伤才可能造成刑事案件 如果对方只是轻微伤 不会造成刑事诉讼 但要有民事赔偿的发生
但是我国法律讲的是社会影响 造成当事人残疾的 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加重刑罚 你可以找医院帮你的朋友检查伤 然后你再提起刑事诉讼 最好再找个律师咨询 帮你把案件理清!
一定会

我觉得你先去公安机关吧,这么点小事就诉讼,法院也很忙的。别去打扰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