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负全责且已经死亡,都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37:44
我朋友开车在给单位送货返回途中,因变换车道,与后面车发生剐蹭,导致朋友死亡(可能是全责).我想知道朋友在负全责的情况下除应该得到的工亡赔偿外,还应该得到哪些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啊???并且是由谁给予赔偿??
1、双方车辆保险都全,但可能不是最高额。
2、朋友在单位入了工伤医疗保险。
万分感谢法律方面的兄弟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全责且已经死亡,只能得到交强险11000元的限额补偿。
  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对方的交强险,而且全责的话交强险只有1万2。主责的话全赔。
然后如果主责对方次责,3/7开。交强险范围内互相全赔,余下的按照3/7分担。

你朋友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车损
对方的名目就多了,医疗/营养/住院伙食/看护/伤残(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