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负全责者逃逸,伤者能否向无责任的小车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48:17
在一个交通事故中,一辆小车追尾撞倒一辆摩托车,导致摩托车上两名乘客受伤住院。但由于该摩托车是套牌车,司机逃逸,交警认定摩托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小车司机无责任,因此伤者索赔无门。请问唐律师,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像小车司机索赔?或者能否向小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呵呵,看来你是专找唐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在唐律师没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谈谈对这个问题的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完全正确,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本案中摩托车司机逃逸,应承担全部责任,但事故是由于小车追尾撞倒摩托车而造成的,故可减轻摩托车司机的责任,小车司机应承担部分责任。
2、可以向小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呵呵,愿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