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把犯罪人员放走,该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12:39
受害人在医院无钱治病,现在正在家忍受着痛苦折磨.公安局不负责任的行为,该怎么办?

要说明具体情况,如果是公安机关为了避免超期羁押,被迫让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是合法的行为,如果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才是违法行为。

反之,如果公安人员故意放纵犯罪嫌疑人当然构成违法,甚至犯罪。受害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会先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在最长14天内(绝对不能超过37天)内查明主要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如果无法搜集足够的证据就不能羁押犯罪嫌疑人,应当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释放,如果可以搜集到足够的证据,马上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并将犯罪嫌疑人从刑事拘留改为逮捕,逮捕的羁押时间最长十个月。

公安局放走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在限定的时间内搜集足够申请逮捕的证据,这不属于不负责任,因为,破案寻找证据并不容易。现实不是乌托邦,有犯罪行为并不代表一定能找到足够的证据。

对于公安机关应该立案却没有立案的情况,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