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02:56
我公司是深圳公司!
现在在北京有一办事处,没有业务来往,只是一个联络处!

现在工商局要我们更改北京注册地址,那原来深圳的岂不是作废!我必须进行更改么?
补充一下,员工工资以及保险都是由深圳那边统一发出!税都是从深圳那边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章 分公司的登记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一般情况下办事处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以不须要登记。

如果只是个联络处,根本不用在北京进行注册.全部的业务在深圳,深圳的注册不能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