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政府幼儿园的地,合同说这块地还要经营幼儿园.请问是否一定要履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27:28
1.买了政府幼儿园的地,合同说这块地还要经营幼儿园.请问是否一定要履行!
2.说好三方合伙买地.其中一方因资金不足,要求其他俩方付款.自己一年内付款.如不付在退出合伙.在退出后还要求幼儿园雇佣她5年,如不雇用要每年给他5000元.(给5年)
我父亲没有经验,签了这个合同.现在还不到一个月.请问我是不是可以用显失公平来要求重新签合同!
谢谢

1、合同约定合法的话,要履行。
2、据你所说,可依据合同法第54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个人看法,好像非常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