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的用工合同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8:32:03
我是今年刚毕业得大学生,现在实习期还不满,我们就签了用工合同,现在我想走,不想干了,可以吗?签定的用工合同有效吗?走是不是就叫违约呀!要教违月金吗?实习期内得工资能拿到吗?
有知道的大哥大姐帮帮忙呀!
我想回去参加公务员面试,时间还比较紧,要怎么样才能快速办包呀!
请各为帮帮小弟我吧!
我感激不尽!

1.用工合同签了就有效。

2.如果你现在还在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你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而要辞职,就叫违约。至于是否要交违约金得看用工合同对此有无规定,有则交,无则不交。

4.试用期的工资应当支付给你,劳动报酬神圣不可侵占。

5.你要回去参加公务员面试,赶快抓紧办理辞职手续,千万别过了试用期,过了就属于违约了。

合同有效,你签完用工合同如果是按正式员工走的,那就构成违约,看合同里有没有有关违约金的条款,要是有,就必须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用人单位也是可以提出你像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请求,实习期内的工资是肯定能拿到的,除非要求用工资抵违约金。

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大学毕业了怎么和单位签了合同还有实习期?到底是实习还是试用期?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时间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的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是试用期那你随时都可以通知用工单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