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38:01
会计法和税法对长期待摊费用的要求不一致,比如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为20000元,在9月份有了第一步收入,我可以不一次将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转为管理费用-开办费吗?我想这样做,将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在每月摊销,如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20000/60(5年共60个月) 333.33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333.33,这样做可以吗?

另外,在填制资产负债表时,怎么没有长期待摊费用栏目呀?长期待摊费用填在哪里呀?

第一个问题:你可以一次计入管理费用,这是会计法的要求;
第二个问题:不用每个月摊销,在年底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调整,时间是五年;
第三个问题:长期待摊费用填写在资产负债表的递延资产里。

1、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开办费要在开始营业的当期“一次性”记入期间费用,所以你的第一种做法是正确的;至于税法规定按五年摊销,那是要在每年底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步骤是不能省略的。
2、报表中没有长期待摊费用栏目时,记入“递延资产”。

会计核算上,长期待摊费用可以一次性摊销完毕.
但税法不允许,若你一次性摊销完毕了,在上报企业所得税时,必须做企业所得税的税前调增.税法的摊销期是6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