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个有关房产方面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48:00
我妈家这边有兄妹四个,大哥和大姐也就是我的大舅和大姨在老家,所以基本也就没有怎么照顾过我姥姥和姥爷,我姥爷大概在93年的时候单位给分了套房子,但是姥爷家没有钱,于是我妈出钱买了,但是考虑到当时依我姥爷的名义买,会便宜很多,所以房产证是我姥爷的名字,当时大家都同意以后这套房子就是我们家的了,而后,我姥爷又叫我在老家的大舅及他的儿子写了保证,就是说同意房子归我们,但几个姨姨们没有写,大概老人还是以儿子继承为主的观念作主吧,现在,我的二姨面临儿子结婚,所以想要那套房子,而我姥爷也有点反悔,想把房子分一部分给我老家的大舅,不知道在现在的情况下,以当年的那份证明,我们家能得到房子的多少?

首先,这个房子是姥爷的没有错,所以要经过姥爷同意房子归你们才行,可是只有你大舅和他的儿子有同意保证,姥爷没有任何书面的同意房子归你们的证据,所以这个房子你们暂时没有任何份额,但是你姥爷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的话,你们可以多分这个房子的份额,理由:你家是主要赡养人,房子也是你们出的钱;你大舅同意房子归你们也就是等于放弃了该房子的继承份额,你们可以得到他们的一份。另外还要注意的是,你姥爷去世而姥姥在世的话,房产要先分出一半给姥姥,另外一半再拿出来继承人平分,姥姥和兄妹四个共5份,这个是理论上的分法,具体的还可以根据我前面说的两点的基础上请求多分。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按房屋所有权分类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l)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