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到什么程度才算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39:21
10月14日晚上,我下夜班时一个人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途经一个阶梯还是有拐弯的那种,刚下阶梯时有后突然响起了脚步声。我吓得赶紧向前跑因为前面有个90度的拐弯,当天晚上下着小雨,能见度很低我打着一个小的手电筒。后面的歹徒突然从后面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拼命挣扎呼救,好在附近有一个赶路的人边叫边跑来才把歹徒吓跑。当时我的脚被扭伤了想上去抓他但爬不起来。事后该好心人把我送回宿舍,一个小时后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向当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当班警察听完我的述叙后,说我的事情够不成案件。我想问一下什么样事情才能成为案件。请有关法律人士给我一个回答,谢谢!
我的脖子被歹徒抓伤,其他没有什么损伤,包也没有被抢去。

已经够成案件了.
够成刑法中的强奸未遂.估计警察是觉得反正你也未受到真正的损害,而且根据你的叙述应该是不清楚歹徒的模样,警察立案后跟本破不了案.降低破案率.
如果你当时能抓住歹徒,肯定够他喝一壶的.

把你强奸了应该够成案件了。

构成了,不管是强奸还是抢劫都是重罪。但是你本人受到的伤害很小。而且就像楼上说的这种案子根本破不了。所以,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立案就不立案吧,只要不是专门针对你的或是熟人作案,下次小心点就是了。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但是对于侮辱妇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认为是犯罪; 同时,可能认为未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