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嘱没有公正生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37:46
爷爷的房子有一部是叔叔出钱购买的,但爷爷因为急病过世了。现在奶奶和叔叔住在一起,奶奶的身体一直不错,所以房子的名字一直都没有过户到叔叔的名下,现在奶奶也因为患中风瘫痪在床,而且精神意识已经混乱了。叔叔说他手上有奶奶的遗嘱,说房子全部都归他所有,可是遗嘱没有公正,我是想问一下,没有公正过的遗嘱生效吗?就算是生效,那奶奶留的遗嘱是不是只是爷爷房子一半的财产遗嘱呢?

现在因为你奶奶已经神智不清,所以你们可以提出那遗嘱无效的。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也可以是有效的遗嘱。应该不只一半,因为有一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你奶奶也可以继承你爷爷的财产的,所以最后你奶奶的遗产就是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和她继承的那部分。

你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有两个前提条件需要确定和处理:
1、你爷爷的遗产如何处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你奶奶的遗嘱是否符合形式要件。只有符合形式要件的遗嘱,才有必要考虑实质内容是否有效。

房子是爷爷奶奶的。爷爷去世后,房子的1/2由奶奶和他们的子女继承。
“那奶奶留的遗嘱是不是只是爷爷房子一半的财产遗嘱呢?”,房子的一半和他继承的部分。
遗嘱如果是在奶奶精神意识混乱的情况下立的,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