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购买合同生效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1:22:03
怎么不批准我提问哟!
交易过程说明
我于2007年4月15号与卖方签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当时该房屋状态为合同房(即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同时处于按揭状态(即卖方当时还欠银行贷款,未完全付清)2007年8月份该房子下产权(既得到产权证),中介一直以提前还贷款要排队为由,一直推迟到现在。
上周5接到中介通知,卖家不想出售该房,愿意支付违约金终止该合同(卖家的理由是交易时间太长,他不合算。),而目前成都房价在这半年内涨了很多,如果我接受其支付违约金终止合同,我将有很大的损失(要重新买房,而现在房价比以前高很多)
合同要求在产权下来后卖方应协助买方过户、按揭等
今天与其协商,我愿意卖家支付我7.5万的补偿终止合同,卖家不同意,只愿意支付合同规定的违约金3.78万。
我有几点搞不清楚,想咨询一下:
1、 我这个合同合法吗?从什么时候起真正生效?
2、 如果合同合法,我能通过上诉要求卖家继续旅行合同吗?这样判决的几率有多大?
3、 如果我要上诉,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1.合同是合法的;生效时间按合同约定,如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以双方都签字时间为生效时间。
2.你能根据合同提起上诉,关键的问题是,对方违约并同意支付违约金,你现在为了挽回损失,最好就对方未履行合同导致你错过了买房的时机,这部分损失可由对方相应承担点。至于判决的几率就看法官对事实的认定了。
3.为这点钱上诉,划不来。

1、 我这个合同合法吗?从什么时候起真正生效?
:按合同约定来执行,如无约定一般是从签订时生效。
2、 如果合同合法,我能通过上诉要求卖家继续旅行合同吗?这样判决的几率有多大?
:当然可以。
3、 如果我要上诉,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根据你的要求结合法律规定,适当取得相关证据,可考虑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过户,产权变更登记之类举措只标志所有权转移,所有权转移和你这个合同是否生效是两码事。你的合同在2007年4月15日生效。

房产商单方终止合同,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如果起诉到法院后,你认为市场行情变化致使违约金数目应当增加,法院有可能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支持你的请求。。。。

纯属个人看法哈。。。。

1合同合法.是双方真实的表示.
2不能要求继续履行.按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执行.
3把中介列为第二被告,以故意违约提起诉讼,这样可以提高违约金,如果中介愿意为你做证比如证明卖房一方在这期间找另一高价主或房价上升不愿卖.打关实也是拉人打钱,最好协商

关于合同是否成立生效的问题观点和上面几位大人的观点一样~

至于对方违约给你造成损失,既然你们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了违约补救条款,对方就可以违约并且按照条款的规定承担责任。听你的意思是,你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你没有料到现在他违约会给你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因此约定的违约金远远不足以补偿你的损失。你可以以这个理由起诉,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因为情事变更后你的损失已经和订立合同时的不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你的损失。
另外你的合同里面难道没有规定交易时间么?你和中介的委托书里面没有时间上的规定么?如果有的话可以以此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