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要我提供“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14:58
去年的帐上一直挂着一笔:应交税金_已交税金 借方余额:50元。查了以前的帐,发现是去年11月时没有提已交增值税,在这个月时我冲了一笔,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
贷:应将税金-已交税金 50
在这个月申报所得税时我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加上了50元,现在税局不给我申报,要我提供证明,我想问下我要带什么证明材料去税局,知道的请回答下,谢谢。

一般来说向你这种情况借方有余额,不能自行调整利润数,需要经过税务报批你才可以动利润.正常情况下有借方余额就在下月申报少交就可以了.税务不给你申报,你只能重新做了,把你自己做的分录冲回,今年再缴税时少缴50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