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同学的一件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28:20
在今年八月份的时候我向我同学件了信用卡买了一台电脑,当时说好是每月还款四百,由于我第一个月没有支付给她,她到最后就要我一次性付清,其实一次性付清倒也没有关系,我可以向家里先借了还给她,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她狮子大开口说我因为第一个月没有还,所以每月的利息是398元,我当时听了,我也没多说,我说好吧,我十月初还清,连一个月的利息,可是她说不是一个月,是8月,九月,十月,三个月的利息,也就是说我还钱给她必须要给5249元,当时我有写一张欠条的,欠条上写的就是欠她4000元,可她问我拿要这么多钱,我想放高利贷也没她这么黑心吧,我不甘心给她这么多钱,所以我就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她,她说要去法院告我,我向告我也好,通过法院,应该利息会算的比较公正点吧。
我现在向问的是律师朋友,她如果真的去法院告我,我需要付这么多的利息个哦她吗?

让她去告吧,法院不可能支持她的诉讼请求。国家最高的贷款利率是18%,这个利率是信用卡取现的最高利率。一般银行贷款利率5%-8%/年,高于国家3倍以上的就是高利贷。法律是不予支持的。欠条上4000元,按取现最高利率每月也就是60元,一般情况下,只有26元而已。即便走诉讼也得不到超过300元/月的利息请求。当时你们的协议也没有约定具体的支付利息额度,所以她肯定败诉。你只需要还清本金外加最高100元左右的利息即可。
不过,你也应该问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多利息?看看她有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单纯为了敲诈熟人,这种人不交也罢,唯利是图,早晚她自己吃苦头!

有没有搞错,晕死了,你怎么会遇见这种同学,他简直就是黄世仁,再说了,你们是同学吗?我都怀疑了,哪有同学还这么尖酸刻薄的,私下解决不就行了吗,还要上告,真是不可理喻,我好像没遇见这么差劲的同学,不就几千块钱嘛,又没说不还他,人没有个特殊原因,整得自己跟贷款银行似的,我奉劝你一句,这种人最好以后少搭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