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甲乙两个人长生债务,法院把甲方两个哥哥的杜仲林判给乙方,甲方两个哥哥不知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5:19:40
乙方来砍伐遭到甲方两个哥哥的阻止,乙方说明是法院判的,但却不出示手续,强行砍伐,甲方两个哥哥报警,而公安却不抓人,问:该行为属于什么?如评估,除了材、皮,杜仲种子要赔偿吗?而种子是每年两个哥哥的固定收入
被砍伐了130余棵,已经成林,种子已经是杜仲林的主要收入,如果全部赔偿,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有请给我好吗?种子每公斤180元,每棵平均1.6公斤以上,先行谢谢了。

全部都赔

法院的判决是不正确的,甲乙的债务纠葛与甲的两个哥哥并无关系,不能拿甲的两个哥哥的财产还债.公安不抓人,可能是因为这是民事纠纷,社会危害性并不大,所以可以理解.如评估,应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准,杜仲种子这一块如果是已经是可以确定的预计收入,应该计入,但如存在不定因素可能就不能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