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了解历史上的土司王朝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5: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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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始置。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首领,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是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准。元朝的土司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三种武官职务。明朝与清朝沿置土司,自明朝起,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赋役、并按照朝廷的征发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利。

清朝雍正年间,开始了改土归流的改革进程,将世袭的土司改为由朝廷任免的流官,所谓流官,是指任职者来来去去、不断流动的意思。为了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清朝发动了对少数民族的多次战争,但是土司制度直到清朝结束也没有完全消失,中华民国时期宁夏、青海一带的马步芳武装接受民国政府的任命,但对于其辖地仍然自行管辖,实际上和前朝的土司制度没有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剿匪、土地改革、民族区域自治等阶段,土司制度彻底被废除。

土司王朝的兴衰

土司制度兴于何时?有说元朝以后,有说早在五代就已经形成。众说纷纭,但可以确定的是,历代王朝,对土司的职位,准其世袭,无子弟袭,侄亦准袭,具承袭有嫡庶长幼之分,不得擅越。明王朝规定:土司的承袭、升降及机构的废置,都必须听命于朝廷。此外,土司还有向中央王朝进贡的任务。清康熙年间营造太和殿,其大木料就是由土司彭廷椿亲自督送到京的。每次贡送,都会得到中央王朝的回赐,而献大楠木的土司,也能得到朝廷的赐升。

土司统治等级制度森严。土司占肥田沃土,舍巴、头人可占平地,土民只能在山坡上开垦一点土地。在住房上也有严格的等级,土司住房“绮柱雕梁”、“砖石鳞次”,舍巴、头人“许竖梁柱,周以壁板”,而土民则“丫木架屋,编竹为壁”,皆不许盖瓦,俗云:“只许官家骑马,不许百姓盖瓦”。有盖瓦者,即“治以僭越之罪”。历代土司对中央王朝称臣纳贡,百般恭顺,而对其辖区内的子民,却是至高无上的土皇帝,操纵着对山民们生杀予夺的大权。

及至清康熙、雍正年间,废除土司制度,建立高度的中央集权已经势在必行,清雍正七年(1729年),清廷正式决定永顺改土归流,坼永顺司为永顺、龙山两县,设永顺府,隶属湖南布政使,府治设在永顺县猛洞坪。800余年的土司世袭政权,至此乃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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