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08:26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
有关此方面的详细情况.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五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计发十五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计发四个月。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公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当月支付。停工留职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赔偿基数都是1624元,八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24×15=2436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24×4=6496元。
医疗期要发放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费35元/天,这四笔钱都要赔偿的

这是最低的,如果他的工资高于1624,要按照他的工资进行赔偿,不能按照1624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