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员工在公司任职已逾十年,公司可否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04:54

依据现行的劳动法规规定,劳动者工作满十年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14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满十年应签定长期有效合同

按现在的规定,如果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即使工作10年以上。
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单位可以不同意,但是必须给员工2个月的正常工资.
但是员工离退休年龄少于5年(男60女55)不得拒绝,
员工因为工伤,孕期也不得拒绝.
如果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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