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是不是有农村户口,就应该有耕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27:40
我是一个农民子弟,以前在我们村要是有去逝的人或嫁到别村的女子,他们所种的土地将被分配给刚嫁到我村的女子或刚出生的孩子。现在一些村民不在遵循这个规则,他们拒绝将出嫁子女和逝者的土地分配给那些没有土地的人,导致许多人没有耕地。法律允许他们这样做吗?那些没有土地的人应该怎样得到土地?从理论上讲,是不是有农村户口,就应该有耕地?

有农村户口,只能证明户口是农村户口,而不一定能承包或者分配土地。
  根据我国的土地承包政策,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生不增,死不减。
  我国二轮土地承包是从2002年开始的。
  如果是土地承包后出生的农业人口,是三十年内承包期内,是不能承包土地的,除非村集体有机动地或者新增土地。

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你有农村户口,应该可以向所在的集体申请耕地。
申请应当向村里提出,由乡政府报县政府审批。
如果不许可,你可以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有农村户口,就应该有耕地!
有些村子错把国家几十年不动的政策理解为调整土地后几十年不动,使很多新添人口没有土地,国家规定的是这种承包方式几十年不动,至于何时调整土地,由村具体情况而定,但最多不能超过10年.
你可向村委会反映,解决不了要向上一级乡,县政府投诉,最好有多人参加,会引起重视.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在承包期内承包地数量不因家庭人口的增减而变化,因此在承包期内新出生的孩子就没有土地份额,嫁入女子在嫁入地未取得土地的,原所在集体也不应将其土地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