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计算题:收入减去支付的才是营业额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41:19
保龄球票价收入860000元,销售香烟取得收入8500元,销售饮料取得收入12000元,销售毛巾等日用品取得收入3200元,把其中的一间办公室出租给个人卖饮料,本月取得租金为6000元;本月支付场租费200000元,工作人员工资34000元,设备维修费4800元,其他费用5800元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照收入计算的,不能减去支付的金额。
但有例外,比如广告业、建筑安装业或者总分包合同这几种经营项目,可以按差额征税。

保龄球票价收入860000元,销售香烟取得收入8500元,销售饮料取得收入12000元,销售毛巾等日用品取得收入3200元,属于营业税征收对象,即营业税应纳额=营业额(所有收入)*适用税率

一间办公室出租给个人卖饮料,本月取得租金为6000元,办公室的所有权归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所有权归企业所有,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征收增值税。

保龄球属娱乐业,营业税目前政策减按5%税率征收,至于香烟、饮料、毛巾收入,如果是分别核算,而且另办国税税务登记,算兼营,另外交增值税,否则,一并交营业税。办公室出租记其他业务收入,另外交税,这两项业务,不得扣减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