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候没有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已经半年多了,想补签一年的合同,算上半年前的时间,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05:01

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保护。你想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半年前的那段时间如果公司给你支付了劳动保险等各种劳动社会保障待遇,那么算不算进去我想是没有多大影响的。如果由于没有签订合同造成了你的损害则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希望此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