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辞职后,涉及到高额培训违约金(不太肯定)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31:10
我进的公司是一家外资公司。正式进公司前需到国外母公司进行为期3个月的研修,公司认为合格后,再回国内进入子公司工作。培训过程统统是由公司委托a公司办理的,研修前,a公司要我签订研修协议,有几个内容很不爽,如回来要跟公司签合同5年,工资不高,如果违约,违约金达10万元之多。
由于子公司的财务一直由a公司代管(北京的外资公司财务好像需要一个托管单位),故进入公司的前几批培训人员在公司的待遇一直得不到很好的提升,故有些人在培训完后就直接走了,有几个好像没有赔偿违约金,有几个是实在不爽把a的头头走了一顿,最后好像赔付了1万到2万元。

我的问题是,如果回来后和单位签了合同,干了一段时间后确实不好,直接走人,那么公司的手续肯定是办不了了。我的社会保险该怎样处理,是到了新公司后等一段时间有新公司续上,还是自己在离开后,没有工作时也可以自己先交着?

不辞职,直接走人可以吗??

小弟初识职场,仅有10分能贡献出来。知道答案或者有经验的给讲讲吧,谢谢了。
还有一点,a公司和我们几个要去研修的人签的协议当时是一份空白协议,没有公司的签字和公章,还有一些条款,连一些需要人工填写的如研修日期和待遇都不给填,完了公司就把两份协议都拿走了,到现在只字不提协议的事了。

我感觉如果你感觉这份工作对你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锻炼上个三五年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但是如果你认为待遇达不到你的要求底线,现在就走人岂不更好!!

我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假如你培训回来,确实感觉这份工作不适合你,你没必要提出辞职,整天旷工、迟到早退、违反纪律,也就是逼着公司和你解约不就行了!!

不太成熟,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