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十到十一年的欠款如何追回,通过法律程序能否顺利解决(追加10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55:17
欠款人给了借款人一张欠条,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只是注明随要随还,但是现在欠款人已经失踪,能找到的是他的兄弟姐妹,请教所有看到此问的律师朋友,这样的坏帐是否通过法律的手段可以追回?请写明如何追回的程序,感谢~!!!!!!!最佳答复者给以追加100分的奖励

1、首先,如果打官司的话,可以打赢。因为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随要随还。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而对方拒绝还款开始计算。
2、申请支付令是错误的。支付令的条件之一是必须能够送达对方。现在对方失踪。
3、事实简单就没有必要请律师。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的立案庭咨询并索要相关材料,一般会得到指导和帮助。
4、你没有权力申请宣告对方失踪。
5、建议:首先搞清楚对方人失踪,但有没有可以确定是他的财产,如工资、房产等。如果有,尽快诉讼,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具体需要的手续同上可以向法院立案人员询问;如果没有,即使起诉法院判决后也暂时无法执行帮你要回欠款。这样你可以选择;A暂缓起诉,找对方的兄弟姐妹,让他们帮忙传个话,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对双方有利,可以避免诉讼费损失还可以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调解。躲债的话只能是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B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向对方公告送达后审理判决。同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不了的情况下法院会中止执行。这样以后只要你随时发现对方或查实对方有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还是可以的!
由于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期限,您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问题在于,您必须搞清楚对方的住所、工作单位等,以便向法院起
诉。如果胜诉了,对方据不履行判决,还要找到能够执行的财产。
至于律师费,您可以向具体的事务所咨询。
还有关于欠条的规定:
1、借款事实存在,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借条
虽然没有经过公证,但依然是有效的;
2、B应该出具收条,表明您已经履行保证义务,替A偿还了借
款。您据此取得代为求偿权,可以要求A还款;
3、法院会判决您胜诉,您可以在判决生效后,法律的规定期
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A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您在发现A
有财产以后,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
4、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

有一个地方真的很庆幸,因为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所以你可以什么时候让对方履行债务都可以,如果写了就不好办了.从你写的内容来看你是能通过法律的手段要会这笔钱的,首先看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