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业律师,买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32:49
我朋友在北京刚买了个套楼,是6层板楼的顶层6楼80多平米,买楼时候业务员说楼顶的80多平米漏台也是他的,可是后来发现合同里面却没有写明漏台的所属权,问了开发商却说所有楼的顶层漏台都没有在合同里面注明,口头承认就行,否则就只有退房,我朋友很担心将来遇到纠纷时候开发商咬住合同里面没有注明这点而耍赖,怎么办呢?
开发商说“已成事实”是什么意识?

如果是顶楼,露台花台之类的自然包括在顶楼住户的范围内,这是国家规定的,不需要写进合同,因为从事实上来说,这露台只有顶楼住户可以使用。当然屋顶上如果要装太阳能热水器之类的就是公用了。